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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自己認為有需要紀錄的為主,焦點紀錄。以下由IEK每日產業情報(2022-06-22)
《工商時報》記者馮建棨台北報導節錄
為邁向淨零碳排,極大化光風電的設置,經濟部21日預告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》,
將仿效德國立法,未來新建、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以上,除有受光條件不足外,屋頂必須
強制設置太陽光電設備,以利充分利用屋頂空間,未來住宅、工廠、商辦屋頂,將處處可見
太陽光電板。
能源局能源技術組長陳崇憲表示,屋頂新增光電設備是參考德國柏林市議會通過的
「柏林太陽能法」,該法規定新增使用面積逾50平方公尺新建建築物及
既有建築物翻修改建,應設置覆蓋屋頂總面積及屋頂淨面積30%以上太陽光發電設備,
德國最快2023年上路。
至於我國設置門檻及涵蓋面積為何?
陳崇憲表示,未來需與建築公會會商,召開座談會聽取各界意見,依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》
母法修改授權,由內政部主導並會同能源局,訂定子法相關的設置標準及時程。
未來屋頂設太陽光電設備將成必要條件,陳崇憲說,除受光條件不足或外部建築物、
地形條件導致建築物受光不足,才可例外免除,另受文化資產保存法需保存維護
有形文化資產,或特殊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顯然不宜設置光電建築物也可排除,
如台北101大樓因樓層太高不安全可排除,其餘希望充分利用屋頂空間。
他說,未來公寓大廈設置10kw、20kw,可直接賣電給台電,每度售電5元,不但
增加公寓大廈額外收入,又可參與淨零貢獻。
另考量離岸風電技術發展,未來朝向大水深、遠離海岸線,並考量國際上離岸風電
定義多無海域限制,陳崇憲指出,這次修正離岸風電定義,刪除「不超過領海範圍」等
規定,設置空間不再多作限制,未來透過跨部會協調盤點可設置離岸風電區域,
排除禁止及環境敏感區域,以擴大離岸風電設置場域。
此外,為增加生質能發電,這次修法鼓勵農業廢棄物等相關產業餘料,可就近做
生質能發電利用,減少料源集運所造成環境效應與成本,刪除燃燒型生質能電廠應
限制於工業區設置的規定。
另為呼應地熱發電申設程序朝向明確、一致及簡化需求,這次修法明定地熱探勘、
開發、營運階段相關申請、審查程序,相關許可由中央主導並會同地方進行審查,
且地熱發電尾水回注比例應達90%,且明定水權以20年為限,友善地熱開發環境。